席月民,男,1969年4月生,
河南省灵宝市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磷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相继于1991年获得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学士,1999年获得
蒙特利尔大学DESS法律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河南省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以及
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工作多年。目前,已公开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主编、参编、合著专业书籍10余部,参加和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课题研究近10项。
《国有资产信托法研究》主要内容:在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面对着经过第五次清理整顿后信托业所焕发出来的勃勃生气,合理构建我国国有资产信托法律制度,利用信托方式经营国有资产,是实现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重要选择形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可行性,并对有效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发挥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国有资产信托,进一步发展我国的信托市场,不但可以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而且可以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效用以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