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震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山西省地震局(Shanx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实行中国地震局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历史沿革
山西省是开展地震工作较早的省份。山西省最早的地震观测始于1952年。1967年组建并成立山西省地震观测站。1968年设山西省地震队。1975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8年改为山西省地震局(一级局)。
主要职责
山西省地震局贯彻党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山西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山西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山西省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规划财务处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机关党委
纪检室
直属事业单位
山西地震台
山西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山西省地震局信息中心
山西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山西矿山地震监测研究中心
山西省地震应急中心
领导信息
参考资料:
地址信息
机构名称: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二段69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5610616(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受理举报、投诉、信访等)
邮政编码:030021(信封醒目位置请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山西省地震局.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省地震局官网.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山西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西地震局官网.2023-12-0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领导信息
地址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