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江
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常务理事、律师
宋振江,男,1959年2月生于聊城市,中国共产党党员,1982年3月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学士。198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于同年执业,浩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任职
现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常务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邯郸市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邯郸第八、九届政协委员。邯郸市法学会副会长,邯郸市政府、邯郸县政府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家法律顾问,邯郸市仲裁委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获得荣誉
1999年以来曾先后赴欧美八国及港澳地区考察国外的先进司法制度;并被河北广播电视台《法制时代》栏目聘请为特邀嘉宾,先后点评案例近百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宋振江律师2001年4月,荣获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中央电视台联合授予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奖”,同时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律师”称号。2001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以图片形式报道了其依法为当事人讨回说法的事迹。
其创办并主持工作的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十余名,办公场地500余平米,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二十强律师事务所”并授予“省级文明所”的优秀称号,受到全省同行业的普遍好评。《河北政法报》以《观念就是效益》为题向全省政法界介绍该所及其本人的突出业绩。
理论研究
在从事司法实践的同时,注重应用法学的理论研究。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简明法律常识》和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律师手记》。且自1983年以来,先后在《人民检察》《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司法行政》《案与法》等司法杂志及《中国律师报》《河北政法报》发表学术论文、案例研究等数十篇。
参考资料
邯郸市第八.邯郸市司法局.2024-03-13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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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理论研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