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乡隶属林口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
肯特阿岭西麓,东与
穆棱市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县城47公里。全乡总面积459.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7万亩。
柳树乡,以其驻地柳树村得名。
中华民国时期,属
宁安市管辖。东北沦陷后,设柳树河子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1月划归五林县,设置柳树河区。1948年10月,划归
海林县,隶属七星区,1949年9月改为第四区。1956年3月,划归林口县,设置柳树乡。1958年改称柳树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开,改为柳树乡。
柳树乡境内山峦重叠,沟谷交错,有柳毛河、柳树河等大小河流十余条,资源丰富。全乡总面积459.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7万亩。土特产有人参、鹿茸、木耳、野生药材等。乡办工业有橡胶厂、机修厂、制药厂、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2265万元。全乡共辖柳树、石青、丰谷、嘎库、北海、
双河市、榨木、复兴、万寿、柳新、荣华、奋斗、
长岭县、工农、土甸、榆树、富强、吴家孔、三道、万水、新龙山、晨光、宝泉、农场等24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31万人,其中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9%。乡政府驻地柳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