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计划是指针对教育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所制定的具体实施计划。这些计划通常根据研究内容和管理便利性来决定其时间跨度,常见的有年度计划、三年计划和五年计划等。教育科研计划的制定是为了实现科学的战略目标,是中国教育科学发展的阶段性实施方案。
教育科研计划的制定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由中央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五年计划期间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具体流程包括国家或科研部门提出任务和要求,科研人员申报课题,经过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学科规划组的论证、审议后,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表决批准,最终形成议定书或计划表。第二种方法是采用投标的方式,国家或科研部门提供选题范围和原则,发布课题指南,然后由科研机构或个人投标,经过论证、审议后,双方签订科研合同或协议书。
中原地区的教育科研计划有着悠久的历史。在1983年、1987年和1991年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会议中,分别确立了第六个五年计划、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的重点科研项目,这些都是教育科学发展远景规划的阶段性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