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深圳市地方政府主管深圳市卫生和健康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物政策,落实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
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
卫生监督、
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指导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有关的卫生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秘书处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工委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承担市委卫生工委日常工作,拟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党务、工青妇、统战、侨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
政策法规处(审批服务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承担全委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统一受理本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证书发放、业务咨询工作。负责联系政务管理机构。
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卫生系统对口帮扶工作。承担全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工作、预算管理单位医疗装备配置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健全卫生健康数据标准、共享规则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建设全市卫生健康基础信息平台、专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统筹卫生健康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和医学情报工作。
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规划与协调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承担健康深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医改监测、评价、督导和考核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处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推进全科医学体系建设。
科技教育和国际合作处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推进高水平医院和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规划与协调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公共卫生管理政策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爱国卫生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促、检查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组织规划与协调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医政医管处
拟订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工作。拟订
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
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处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承担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中医处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推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承担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
老龄健康处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
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
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指挥和组织协调本市有关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相关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上报等管理工作和全市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分预案的拟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公共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组织和参与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负责委值班室日常管理和系统内反恐怖防范、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三防等工作。
直属机构
深圳市人民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深圳市儿童医院
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
深圳市口腔医院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深圳市血液中心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现任领导
吴红艳:深圳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丘孟军:深圳市委卫生工委专职副书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常巨平: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二级巡视员
邓小敏: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卫生工委委员,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文正万: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兼)、副主任(兼),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
李创:深圳市委卫生工委委员,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黎杰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严吉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林汉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11-19
直属机构.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07-31
机构领导.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