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闪点
开口闪点
闪点就是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开口闪点即用规定的开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开口闪点,以℃表示。常用于测定润滑油。
按GB/T 267-88标准方法测开口闪点时,把试样装入内埚到规定的刻度线。首先迅速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慢升温,当接近闪点时,恒速升温,在规定的温度间隔,用一个小的点火器火焰按规定速度通过试样表面,以点火器的火焰使试样表面上的蒸汽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作为开杯闪点。继续进行试验,直到用点火器火焰使试样发生点燃并至少燃烧5s时的最低温度,作为开杯法燃点。为了测准闪点,必须严格控制操作条件,尤其是升温速度。该方法重复性(同一操作者用同一台仪器重复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8℃;再现性(两个实验室对同一个样品进行检测)结果之差不得大于16℃。闭杯法的精密度则高一些,其重复性结果之差不得大于2℃/5.5℃(闪点﹥104℃);再现性结果之差不得大于3.5℃/8.5℃(闪点﹥104℃)。
实验原理
开口闪点测定原理是把试样装入试验杯中到规定的刻线。首先升高试样的温度,然后缓慢升温,当接近闪点时,恒速升温。在规定的温度间隔,以一个小的试验火焰横着通过试杯,用试验火焰使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发生点火的最低温度作为开口闪点的测定结果。
石油产品的闪点
闪点是保证液体油品储运和使用的安全指标,也就是在低于这一温度时,可能蒸发的轻质组分浓度不能达到爆炸极限的指标,闪点也是说明蒸发倾向性的指标。
闪点是在规定的开口杯或闭口杯内,用规定数量的试油加热到它蒸发的油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中,在空气(大气压101.3kPa)中的分压达到666.7Pa左右的浓度,接触规定的火焰就能发生闪火时试油的最低温度。这时油气和空气混合气中的油气浓度,即为该油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石油产品的沸点愈高,即馏分越重的闪点也越高。但重馏分中混入少量轻质馏分(甚至千分之几),也会使其闪点显著下降。闪点测定法有开口法和闭口法两种,一般轻质油品多用闭口法,而重质油品多用开口法。一般认为闭口法测定范围在20——275°C,而开口法则无限制。同一油品,用开口法测定的结果要比闭口法高10——30°C。这是因为开口法在试油升温过程中蒸发的油气随时四散开,而使其达到闪火所需混合气浓度时的温度较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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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实验原理
石油产品的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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