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青发[2009]4号),设立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为省政府派出的正厅级机构。2021年6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财务统计处被评为
青海省脱贫攻坚拟表彰先进集体。
(一)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青海湖景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执行,具体负责国务院批准的青海湖景区总体规划实施工作。
(五)拟订
青海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环境影响、社会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六)承担青海湖水上
航运发展、通航水域水上安全、水上运输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021年6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财务统计处被评为
青海省脱贫攻坚拟表彰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