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Dividend)是
股票投资的收益部分,也称之为股利,是股票持有者定期从投资企业中取得的一定利润,股息也是投资股票的重要回报之一。
股息的发放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现金股息、股票股息、财产股息、负债股息、
建业地产股息等多种。股息通常按年计算,按季向股东发放。股息普遍采用现金形式付给,但有的股份公司因经营业绩不佳或业务发展急需资金等原因而用增发给股东新股票的形式来替代股息。
对于投资者而言,股息有以下几个用途:稳定收益、提供资本回报、投资风险控制。在实际投资中,股息收益往往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选择股票时,需要关注公司的股息政策和分红历史,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从而判断股息是否具有
可持续性。
概念解释
股息
股份公司的股东凭股票从公司领取的收入,股息是企业收入的一部分,按股东投资入股额来分配。
普通股的股息,没有定率,也没有保证,以企业利润的有无、大小为转移;
优先股按固定的
股息率取得股息。旧中国股息俗称“官利”。
红利
红利指股东从公司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收益。红利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无定率的,一种是有定率的。旧中国企业(指不采用股票制的企业)的红利一般没有定率,红利的多少,视企业盈利的多少而定。中国现阶段的信用社对社员股金实行有定率的办法,即“保息分红”,无论盈亏,都按一年
定期利率付息,有盈余的社,还可以按照信用社章程的规定分红。
股息与分红
股息的比率一般是固定的,而分红依据盈利情况可多可少;股息不一定必须从盈利中发放,而分红则必须从公司的盈利中分发;
普通股的股东不一定能获得股息;公司经营欠佳可以减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
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
股息来源与派发过程
股东每年的股息并不是固定的,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公司在盈利并缴纳相关税务后所剩的利润即形成股息,是股息的唯一来源,又是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最高限额。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
发放方式
股息的发放方式有两种,分别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或红利,也是最普通的股利发放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这是中国股票市场上常见的一种股利发放形式,包括送股和转股两种。
送股的依据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清况下,才能向股东发送红股。采用送红股的股利发放形式实际上是将应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公司作为发展之用,与公司不分红派息没有本质上的的区别。因为此举虽然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增加了,但公司的总股本也由此增大了,在公司利润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每股净资产的含量就会减少,所以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有变化。
送红股并不是利好消息,只是股价太高而采取的一种分拆股价的方式,但送红股也有三个特殊的价值:第一送红股后,市场可能会有一个“填权”的动作,使持股者总体收益有所提高,在
多头市场行情中特别常见;第二送股
除权后的股价会有所降低,从长期来看具有一定的市场吸引力,因为没资者喜欢低价股:第三当上市公司将本年度不分配利润存至下一年或促使公司扩大经营时,公司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往往会增大,使持股者可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这也是部分投机者总是在市场上寻找高资本公积金股票的原因。
转股的依据来自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受公司本年度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再增加相应的
注册资本金即可,由于这样股本增大,因此转增股本严格上来说也也不是股东的分红回报。
总之,现金股利类似于银行存款,即银行每过一定时期便将找没有的应得利息转为本金,使利息再生息,期满后一次付清。股票股利是有一定风险的回报方式,因为将盈利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会产生诸多的不确定结果,特别是公司已经发生了严重亏损,却还要坚持用资本公积金来转增股,那仅仅是一种"高转赠股"题材,是用来炒作股价的。
表现形式
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现金股息、股票股息、财产股息、负债股息、
建业地产股息等多种。
现金股息
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公司以各种来源支付的股息可以分为四种类型。2024年3月27日,
中国工商银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每10股3.064元。同年,
平安银行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19元(含税)。而
招商银行公司董事会则建议派发2023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1.972元(含税)。交通银行拟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7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78.49亿元。
常熟银行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高派息公司主要是低估值的大型国有企业,即“中特估”公司,尤其是银行,银行有着长期稳定的高分红历史,股息率长期保持在5%左右。除了这些公司,其他公司高派息的情况还比较少。
固定现金股息
固定现金股息是最普通的股息形式,其来源是当年的税后盈利。中国企业一般按年分配股息。在欧美等国,股份公司通常按季支付股息。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按季支付的股息是不能间断的,是以现金形式直接对股东的支付。
额外股息
额外股息是在固定股息之外,公司根据本期盈利状况决定的额外支付的股息。可以是连续的(按季),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特别股息
特别股息是公司在某一特定时间一次性支付的股息,通常是在公司决定减少保留利润时,以部分历年累积的保留利润支付的股息。特别股息就是为向股东表示,这种股息是特殊的,而且是一次性的。
清算股息
清算股息是指公司以股本金及发行
溢价收入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当这种股息发生,意味着公司在退回部分权益资本。
股票股息
股票股息是公司用增发本公司股票的方式代替现金向股东派息。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经过
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依股东大会法定多数决议,可以用股票股息的方式分派股利。从各国的情况来看,法律上一般都规定要按公司现有股东持有原有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股票股息通常采用增发
普通股发给普通股股东的形式。采用股票股息的形式来发放股息,实际上是—部分
留存收益的资本化,只是增加了公司的股本,相应地减少了留存收益。股票股息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毫无影响,采用这种方式,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股份的比例没有改变,只是股票数增多了。
财产股息
公司持有的有价证券或实物向股东支付的股息。这种有价证券主要指持有的股息、债券、应付票据等。2013年4月3日,
南方黑芝麻集团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表示,给股东每持有公司1000股的股份发放一礼盒(12罐装)黑芝麻乳产品。对于南方食品的这一行为,有观点认为是上市公司实物分红。不过,证监会4月26日对此予以否认,认为“不符合分红的特征”。并表示南方食品等几家上市公司发放黑芝麻乳等实物产品确有其事,但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也不是按照严格持续比例来决定发放数量,相关费用也不是来源于公司税后利润。
负债股息
公司用自己拥有的公司的
公司债券、应付票据等发放的股息,称为负债股息。这种股息一般是带息的票据,并有一定的到期日。这种股息形式较少采用,只是公司已宣布并必须立即发放股息而现金不足时采用的一种权宜之计。
建业股息
建业股息亦称“建设股息”。股份公司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利润的情况下,将一部分股金还给股东作为分配的股息。建业股息不同于其他股利,不是来自公司获得的盈利,是“无盈利则无股利”原则的一个例外。发放建业股息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筹措资金,吸收投资。因为某些股份公司经营的事业,如铁路、运河、港口、水电等,不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设是不能正式营业的。不开业则无盈利。但若根据“无盈利则无股利”的原则而不发放股利,就难以吸收投资,因此只好采用这种股利发放的方式。
建业股息的发放有较严格的法律限制。这样就可以杜绝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并同时有利于筹集资本。发放建业股息的条件有如下几条:
1.股份公司登记成立以后,至少需要两年以上的准备才能开业;
2.公司章程中必须有发放建业股息的明确规定;
3.建业股息的发放与正常股息的发放相同;
4.建业股息的发放需要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业股息因为是在公司未取得盈余前时未来盈余的预分,因此,建业股息实质上是一种负债分配。所以在公司开业以后,应在分配盈余前扣抵或逐年扣抵冲销。
支付方式
股息政策中除确定股息的种类外,还要确定股息的支付方式,而且后者常常是更重要的。
固定股息支付方式
所谓固定股息,也就是不论经济情况怎样,不论银行经营状况如何,每年支付的股息额不变。固定股息一般适用于
优先股,但有时也适用于
普通股。固定股息,相当于一种银行对股东的应付债务,既可能使银行充分享受财务杠杆利益,也可能使银行财务风险加大以至于破产。所以,成熟的、盈利情况好的银行一般都不采取固定股息方式支付股息,但对于那些正处于成长期、信誉一般的银行来说,采用固定股息支付方式是适宜的,因为过这样就可以减轻股票的风险,增强了股息的吸引力,从而吸引投资者来购买。
一旦确定了固定股息,银行一定要设法按时支付,因为:
1.可稳定银行已发行并售出的股票的市场价格;
2.可维持银行的信用地位;
3.可取得股东对管理部门的信任。
这时候,若银行现金不足以支付固定股息,则银行一般可采用增发新股的方式来解决。例如某银行
股票市场价格为100元,固定现金股息3元。由于现金短缺,该银行本年度只宣布0.50元的现金股息,另加2.5%的股票股息,以代替固定股息。
股息支付率固定的股息支付方式
每年的股息支付率保持不变,而每股股息则随每股利润的增减而变动。
固定股息外额外股息的支付方式
若银行经营情况非常好,则在固定股息之外,加付额外股息给予股东(又称为"红利")。 必须注意的是,一个连年采用固定股息外加额外股息支付方式的银行,将冒着使股东们认为额外部分成为每年固定股息的组成部分的风险。这样,如果利润降低,而银行在某年忽然取消这种额外股息,那么就很可能造成与减少支付"固定股息"结果类似的影响,即银行信用地位可能会下降、信誉恶化、
股票市场价格也可能会下降,潜在的投资者或债权人均可能因此而错误地判断银行的真实财务,使银行的筹资能力弱化。
稳定微升或梯级股息支付方式
股息额逐渐低速上升,即使利润减少,股息也照样上升而并不减少。
剩余股息支付方式
如果有盈余,就优先考虑投资的需要,如果满足投资需要后还有剩余,就会发放股息,否则就不发放股息。虽然投资者领取的股息想较少,但由于银行业务发展迅速,所以投资者还是很满意的。
计算方法
股息收益是指投资者通过持有股票获得的股息收益,计算方法如下:股息收益率 = 每股股息 ÷
股票市场价格 × 100%。
例如,某公司每股股息为2元,股票市场价格为40元,则该公司的股息收益率为5%。
分息原则
上市公司在实施分红派息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违反公司的章程,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股息和红利的发放数量。这些原则如下:
1.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将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和红利
其具体的扣除项目和数额比例要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的分红决议是不能与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在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中,其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优先股股息;
在公司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后,将依照
注册资本的数额(也就是总股本)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当法定的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比例一般为5%~10%,任意公积金和股利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盈利情况报请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2.分红派息必须执行上市公司已定的股息政策,上市公司一般都要将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与股东们追求短期投资收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股息政策,作为分配股息、红利的根据。
3.分红派息必须执行同股同利的原则,具体表现在持有同一种类股票的股东在分红派息的数额、形式、时间等内容上不得存在差别,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可例外。如沪深股市的一些上市公司在分红派息时,给个人股或职工内部股送红股,而给法人股或国家股派发现金红利。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行为,侵犯了法人股和国家股的权益,是同股不同权的表现,所以国有资产管理局多次发文制止同股不同权的分红方式。
4.上市公司在依上述原则分红派息时,还必须注意有关的法律限制,一般包括:
(1)上市公司在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者实施分红派息后将无力偿付债务时,不得分派股息、红利。即使是公司的总资产额超过了公司所欠债务总额,但是当其流动资金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公司亦不得分派股息、红利。
(2)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不得违反公司所签订的有关约束股息、红利分配的合同条款。
(3)上市公司分派股息、红利,依法不得影响公司资产的结构及其正常的运转。为此公司为了分派股息、红利或收回库藏股票而支出的金额,不得使公司的
注册资本(股本)有所减少。
(4)公司董事会的自行限制。其主要表现在分派股息、红利时,不得动用公司董事会为了扩大再生产或应付意外风险而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
留存收益部分。
中国
自2013年1月1日起,中国对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实行了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按持股时间长短予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待遇,主要内容: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全额、50%和25%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和5%。该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促进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美国
美国会对来自美国公司的股息征收30%的税,买卖股票的券商会直接替客户扣税。例如,如果投资的股票应该派发给100元股利,券商只会给70元。不过,由于中美之间签署了税务协议,所以中国居民应课税率仅为10%,而中国香港居民则要缴纳30%税率。
分配程序
股息通常按年计算,按季向股东发放。股息普遍采用现金形式付给,但有的股份公司因经营业绩不佳或业务发展急需资金等原因而用增发给股东新股票的形式来替代股息。一般股份公司在股息分配程序上规定了4个特别的日期: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