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
古印度国家有关宗教、道德、哲学和法律汇编
摩奴法典(Manava-Dharma-Sastra,也有的译为《摩奴法论》)是婆罗门祭司根据吠陀经典、累世传承和古来习俗编成的重要法典,结合了伦理、宗教和法律规范。其成书大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二世纪之间,被视为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之一。全书分为十二卷,共2684节,每卷涵盖不同主题,从“创造”到“最后解脱”,其中核心内容围绕着维护种姓制度展开。
摩奴法典这部法典中,通过神话形式确立了各种姓的地位、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此外,法典中还融合了因果轮回说作为奖惩的补充规定,以此完善种姓制度下的行为准则和社会秩序。
摩奴法典以与宗教的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以及将法律、宗教和伦理规范相融合为主要特点,在印度国内外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全书的条文中,法律性质的规范只占了约四分之一,其余部分涉及宗教和道德规范。
简介
据该书自述,系梵天著,并传予其后代,即人类始祖摩奴(梵 Manu ),再由其后代波利故(梵 Bhrgu )传到人间。全书共十二章,含二六八五偈,内容为关于吠陀习俗、惯例与说教之法律条文,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法等规则拙劣不全,适足以显示该法典之古老程度。摩奴法典古来即为印度人生活法规之基准,缅甸之佛教法典即依此法典作成,逻法典亦根据摩奴法典而作,爪哇亦有摩奴法典,巴里岛仍实际应用之。
依据 《吠陀经》与 传统习惯而指定。又称《 摩奴法论》,相传为“人类的始祖”摩奴所编,故名。实际上,是婆罗门教的祭司根据 吠陀经与 传统习惯而编成的。法典内容驳杂,大约编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一说为公元后的头几个世纪)。传至今日之《摩奴法典》共12章,2684条。第1章讲述创世纪的神话;第 2~6 章论述婆罗门教徒的四住期的行为规范;第 7~9 章主要包括民法、刑法、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章是关于种姓的法律;第11章是赎罪法;第12章包括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之说。其中,纯粹法律的篇幅约占全书的1/4。表现了婆罗门教维护高级种姓制度的利益和特权的愿望。
这部法典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为研究古代印度历史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其影响远及缅甸、泰国、爪哇和巴厘省等地。
在古代印度有许多名目繁多的所谓法经(Dharma sūtra)和法论(Dharma śāstra)的传世之作,其中《摩奴法典》是影响最大、最重要的一部。该法典凡十二卷,涉及面很广,然其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一点,即维护种姓制度。它宣扬种姓起源的神话,论列各种姓的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规定依违种姓制度的奖惩,并以'来世'苦乐作为这种奖惩的补充。因此,《摩奴法典》作为维护剥削阶级高等种姓利益的工具,其所发挥的作用甚至是纯粹的法典难以比拟的。
现存
法典现存 7、8种9~18世纪的梵语注释本。西方学者曾发表一些译注本。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两种汉译本:马香雪从迭朗善(法)译本转译的《摩奴法典》;蒋忠新从梵文原本译出的《摩奴法论》。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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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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