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嘉禾勋章
宝光嘉禾勋章
宝光嘉禾勋章(大绶)是北洋政府时期设置的一种勋章,其下还有其他等级的勋章。宝光嘉禾勋章分为五等,而其他勋章则分为九等。对于不同级别的勋章,有不同的授予权限。其中,一至四等授予将官,三至六等授予校官,四至七等授予尉官和准尉见习军官,六至九等授予士兵。此外,陆海军奖章也分为四等,分别授予不同的军职人员。在授予勋章的同时,还会附带相应的执照,有些勋章甚至可以凭借执照领取年金。
历史沿革
宝光嘉禾勋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的法规颁布。民国元年(1912年)12月6日,北洋政府颁发了《陆海军叙勋条例》和《陆海军奖章令》。随后,在民国三年(1914年)1月14日,又发布了《陆海军勋章令》。在此基础上,北洋政府对相关法令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根据这些法令的规定,宝光嘉禾勋章与其他多种勋章一同被设立,包括“大勋章”、“嘉禾勋章”、“白鹰勋章”、“文虎勋章”、“勋表”以及“陆海军奖章”。
勋章图案
宝光嘉禾勋章的设计体现了中国传统元素。其中,“大勋章”的图案由两层八角星构成,中央区域描绘有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龙凤祥瑞等多种象征性图案。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勋章图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