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果
明代官员
李果,字尚用,河北成安县人。明朝大臣。
景泰元年,考中举人,担任平阳通判,分理易州。教化豪强,改恶从善。出任杭州市同知期间,兴修水利,造福于民。升任济南市知府,卒于任上。一生多有著述。李果,字尚用,河北成安人。景泰元年(1450年),中举人,
正文
李果,字尚用,明景泰元年(1450年)河北成安举人。担任平阳县通判,分理易州。当地有豪强,经常做恶,不思悔改。李果将利害祸福讲给他们听,提出做恶者必无好下场,使其幡然醒悟,改恶从善。李果任杭州同知期间,组织民众修筑湖堤,以防备水患,百姓非常感激,有“开湖伟绩千秋利,捍海高名万古传”之诗来赞扬他。后升任济南市知府。他一生多有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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