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炳国(
朝鲜语:김병국,1826年—1905年),
朝鲜王朝后期大臣,安东金氏势道政治的代表人物之一。字景用,号颖渔,本贯安东,是吏曹判书金洙根之子,
金炳学之弟。
金炳国于道光五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二日(1826年1月29日,
李玜二十五年)出生于朝鲜京畿道安山。
爱新觉罗·旻宁三十年(1850年,
李昪元年)参加科举考试,获增广文科丙科及第,授待教头衔,开始步入政界。
金炳国的政治生涯始于安东金氏势道政治的鼎盛时期,他在
咸丰三年(1853年,哲宗四年)被特旨除授正三品吏
曹参议,次年又特旨擢升为户曹参判。咸丰七年(1857年,哲宗八年),年仅33岁的金炳国升任礼曹判书,自此跻身中枢,把持朝政,与
金炳冀、
金炳学并称为“三卿”。此后,他还历任兵曹、户曹、工曹、吏曹判书等职,并在咸丰十年(1860年,
赵煦十一年)升任训练大将。
同治二年(1863年,
李昪十四年)冬季,朝鲜哲宗去世,金炳国负责撰写哲宗志文、谥状和乐章。随后
李熙即位,其生父
李昰应摄政,打压安东金氏势力,导致金炳国失去权势。尽管如此,由于他曾与大院君有
交集,仍被封为吏曹判书。同治四年(1865年,朝鲜高宗二年)
景福宫重建期间,金炳国以判中枢府事身份出任营建都监提调。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出任整理使、判三军府使,均为闲职。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大院君倒台后,金炳国逐渐获得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高宗十一年)被任命为礼曹判书,光绪元年(1875年,高宗十二年)初被拜为右议政。然而,随着大院君下台,
明成皇后掌握了朝政,实权实际上掌控在骊兴
闵姓家族手中,金炳国虽官至宰相,却成为了闵氏的傀儡,一切按照闵氏的意图行事。他本人也倾向于骊兴闵氏,甚至与闵妃集团的首脑
闵奎镐保持了同性关系。
在处理朝日建交问题上,金炳国反对
日本递交的国书,主张将其退回。对于
云扬号事件以及日本人强行登陆
江华岛迫使
朝鲜签订“修好条规”一事,金炳国表示:“国家门户之地,彼倭之肆然下陆者,欲咨侵凌而然乎,欲构衅隙而然乎?藉曰修好而来,舍莱馆(东莱倭馆)原定之所,远涉层溟,转入沁府(江华府),此果修好而然乎?”他对《日朝修好条规》(江华条约)的缔结持反对态度,但并未采取强硬立场,而是根据事态的发展来制定政策。
光绪四年(1878年,高宗十五年),金炳国改任左议政,光绪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初辞职。
壬午兵变后,金炳国再次出任左议政,光绪十年(1884年,
李治二十一年)又被任命为
议政府领议政。不过四个月后,他因病辞去职务,转任领敦宁府事。次年(1885年)退休,被授予“奉朝贺”的荣誉称号。
光武九年(1905年)1月18日,金炳国在广州乡第逝世,享年79岁。高宗赐予他“忠文”的谥号。金炳国生前为
李昪、
神贞王后、
明成皇后、孝定王后、
纯明孝皇后等多位王室成员撰写了志文、谥册、挽章等作品。他无子嗣,收养了族人
金贞均(
甲申政变后更名为金贞圭)作为养子。
金炳国的父亲是金洙根(1798年—1854年),母亲是居昌慎氏(1799年—1872年)。他的哥哥是
金炳学(1821年—1879年),原配是韩山李氏,继配包括丰川任氏和坡平尹氏,妾室是金海许氏。金炳国的养子是金贞圭(1866年—1895年),原本名为金贞均,是金炳闻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