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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旻宁十四年(1834年),全县设36场,为干冬坝场(丰乐场)。
• 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49个乡(镇)合并为43个乡(镇)联保办公处。乡以下每10户编为1甲,每10甲编为1保,
合流乡和丰乐乡合并为
合丰乡属第三区。
• 民国31年(1942年)1月6日,按《乡镇组织法暂行条例》规定,全县划为6个区,35个乡(镇)公所,464保,4502甲。合丰乡属第五区,辖11保、134甲。
• 1953年4月24日,第三区(城南区)公所从合丰乡划出4个村,复置丰乐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丰乐乡并入
合流乡,丰乐乡人民政府撤销。1953年4月至1956年1月,丰乐乡人民政府乡长是赖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