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
法律术语
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基本定义
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救济方式
目前,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国家赔偿民事诉讼
救济特征
一是受理机关法定。只能由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决。
二是有严格的受理范围和审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分别作了明确规定,超出受理范围有关机关将不予受理,违反法定程序则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有明确的申请、起诉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或者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提起国家赔偿要求,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2年;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为3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逾期将丧失申请、起诉权。
四是审理方式明确。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特定情况下也采取调查取证、听取意见等方式审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一审采取开庭审理,二审视情况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
五是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不履行决定的,有关机关将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
不同地区的法律救济
奥地利瑞士,法律救济一词用于对(司法或行政)决定提出的争议。在国家责任法中,有针对法院判决的上诉、修改和投诉,以及针对官方行为的所有其他法律补救措施。
行政行为救济
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或行使职权侵害了公民的权益时,公民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予以补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国家赔偿、申诉信访等。
司法救济的其他形式
在美国法律体系中,为对抗新闻报导引起的陪审员偏见,存在传统形式的司法补救措施,如预先审查、变更审判地、变更罪名、延续、告诫、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这些措施旨在避免审判前的宣传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法律格言
英国美国的判例中,有一条法律格言:“对于每一项权利,都有补救措施;没有补救办法,就没有权利。”这条法律格言首先由威廉·布莱克斯通阐述,表明立法者声称提供适当的补救措施来保护权利。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基本定义
救济方式
救济特征
不同地区的法律救济
行政行为救济
司法救济的其他形式
法律格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