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昊,男,1984年1月出生于
河南省开封市,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他在2006年7月毕业于
河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
学士,2008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7月毕业于
厦门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朱志昊现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专攻法理学、法政哲学和法律现代性理论。他还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
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理事、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广东省政协理论研究会华南理工大学工作站成员以及连续出版物《地方法制评论》执行主编。2009年9月至11月,朱志昊曾赴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进行访问交流。
主讲课程
《法学入门》《
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法律与文学》《立法学》《演讲与法庭辩论》等。
研究方向
法理学、立法学、政治哲学。
主要作品
论文
1、《论法律解释理论的形式语用学转向》,《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五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论我国区域立法合作》,《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3、《从价值预设到法律形式:立法方法论基础初探》,《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4、《信息网络时代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定位》,《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5、《从秩序缔造、法律创制到意见表达》,《
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6、《“白马之盟”与汉初政制——以政治正当性为线索》,《政治学研究》2014年第2期。
7、《简论地方立法科学性的判定标准》,《地方法制评论》2014年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8、《人民政协法制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抉择——基于功能主义进路的考察》,《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9、《论立法协商的概念、理论与类型》,《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4期。
出版图书
《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是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习“法学研究方法论”课程后的研究与学习成果集成。全书章节沿循课程设置,共分五讲,包括法学研究与法学研究方法、法学作品的写作与学术规范、法学学术刊物和其他出版物、法学研究课题的选择和其他学科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
《实践商谈与理性参与》
立法法理学(Legisprudence),顾名思义即立法的法理学,它是用法律理论的方法及视角研究立法及其过程,并促进立法完善的一门学问,其学术旨趣在于探求理性的立法理论。 国内目前有关立法法理学的研究仅有极少量翻译资料及论文,无体系化的研究成果,研究基础比较薄弱。
著作
(合编)《法学研究方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合译)《比较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实践商谈与理性参与——立法科学化问题研究的新视角》,
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个人荣誉
译著《比较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获
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等奖。
个人成就
1. 国家级课题“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新论”,起始时间:2008年6月,课题来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2. 省部级课题“地方法制建设中的立法问题”,起始时间:2009年1月,课题来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3. 省部级课题“汉语国际推广法律案研究”,起始时间:2008年,课题来源:国家汉办,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主要撰稿人;
4. 横向课题“
厦门市人大会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则与立法程序规则理论研究”,起始时间:2009年7月,课题来源: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主要撰稿人;
5. 横向课题“司法个案的法理问题研究”,起始时间:2009年6月,课题来源: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6. 横向课题“诉讼调解衔接机制的实证调查与法理研究”,起始时间2009年12月,课题来源: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主要撰稿人;
7.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立法机制的理论问题研究”,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8. 中央高校基金项目“立法领域中的社会规律问题研究”,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9. 广东省政协理论研究会项目“立法协商的概念、理论与制度——基于广东地方实践的考察”,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1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广东自贸区法制问题研究”,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11. 广东省政协理论研究会项目“协商民主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研究”,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
12.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草案)”,本人担任角色: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