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
山东省龙口市人,大学学历。曾任山东省
滨州市副市长。
2016年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人物简介
王瑜,山东龙口人,1964年5月生,2011年12月任滨州市政府党组成员,次年2月任副市长。此前,王瑜曾在
博兴县、邹平、惠民三个县工作过,历任博兴县电影公司、庞家工商所职工;邹平县广电局编播股副股长、股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副部长、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县长;惠民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书记等职。
个人履历
1981.11-1983.11博兴县电影公司职工;
1983.11-1984.04博兴县工商局庞家工商所职工;
1984.04-1985.07邹平县广播电视局职工;
1985.07-1987.07
滨州学院政治系干部专修科政治专业学习;
1987.07-1987.12邹平县广播电视局职工;
1987.12-1989.01邹平县广播电视局编播股副股长;
1989.01-1990.08邹平县广播电视局编播股副股长,挂职好生乡副乡长;
1990.08-1992.03邹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1992.03-1993.10邹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科科长;
1993.10-1994.04邹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科科长,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1994.04-2000.01邹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1993.07-1996.06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1-2003.01邹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1999.09-2002.06在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1-2004.12邹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4.12-2005.10惠民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
2008.09-2011.11惠民
县委书记、党校校长;
2011.12-2012.02滨州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2.02-2016.01
山东省滨州市党组成员、副市长。
人物事件
2016年1月,滨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瑜擅自因私外出,利用职务便利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本人及亲属支付住宿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