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逢月
方逢月
方逢月,清朝官员。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于1687年上任台湾府经历,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官职品等则为正七品以下,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府内典簿奏章的收发与校注,也分掌章奏文书。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