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隶属于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地处通河县东部,东与
依兰县迎兰镇接壤,南隔
松花江与依兰县
达连河镇相望,西与
祥顺镇相连,北与清河林业局作业区交界。全镇面积205.65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23431人。
清河镇名称来源于老驿站(二站)西南的一条河流,河水清澈,因而得名。
历史沿革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属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温和社区。
民国九年(1920年)建屯时,只有几户人家,因位于旧县署以东第二条河流的东岸,故名“
双河镇”,隶属
通河县第二区管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划为第三区,辖有清河镇、二站街等43屯。东北沦陷后期,设立清河村,并于
江岸区设立清河镇码头。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属
清河区。
1950年,属七区。
1955年,设清河乡。
1958年10月,改称清河人民公社。
1959年,设清河林业局。
1984年5月,公社改为清河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辖清河、西北河、山河、靠山、新兴(朝鲜族村)、二道(朝鲜族村)、漂河、新建、大古洞、小古洞1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清河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朝鲜族村2个)。人民政府驻清河镇。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清河镇地处
通河县东部,东与
依兰县迎兰镇接壤,南隔
松花江与依兰县
达连河镇相望,西与
祥顺镇相连,北与清河林业局作业区交界。全镇总面积205.65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
清河镇地处
小兴安岭余脉南麓,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北部近山区为丘陵,沿江及河流两岸为平原。
气候
清河镇属
温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1℃,1月平均气温-20.9℃,7月平均气温21.9℃。无霜期年平均12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700毫米。
水文
清河镇境内有大古洞河、
小古洞河、
西北河3条水系,从北部山区流入南部平原进入
松花江流域。
自然灾害
清河镇主要自然灾害有
霜冻、干旱、洪涝、冰雹、
大雪。
自然资源
清河镇境内已探明有金、煤、石灰石、
大理石等矿藏。森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乔木有
红松、
云杉、
冷杉属、水典柳、胡桃、黄菠萝、
杨属、嘏树、
柞树、榆树、
桦树、色树、春树、
落叶松、
山槐、白牛械、康嘏、赤杨、暴马子等。植物有
黑木耳、
金针菇、
金顶侧耳、双抱菇、
元蘑、黄蘑、
榛蘑、草蘑、滑子菇、
平菇、香菇、杏抱菇约30多种菌类。中草药类有人参、天麻、平贝、
刺五加、
枸杞子、
五味子、
党参、黄苗、
桔梗、防风、
知母、
龙胆等100多种珍贵药材。野生动物有熊、
马鹿、
紫貂、矜狗、
黑麝、
水獭亚科、野猪、
黄鼬、飞龙、
沙半鸡、
林蛙等珍稀动物。土特产品有
山野菜、蘑菇、山木耳、
榛子、
松子等。
人口民族
人口
截至2011年末,清河镇辖区总人口19659人。总人口中,男性9947人,占50.6%;女性9712人,占49.4%。18岁以下3066人,占15.6%;18~35岁5435人,占27.6%;35~60岁8270人,占42.1%;60岁以上2888人,占14.7%。总人口中,以
汉族为主;有
朝鲜、回、蒙古、满等少数民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7%,人口死亡率1.9%,人口自然增长率5.1%。
截至2018年末,清河镇户籍人口23431人。
经济
2005年,清河镇社会总产值4.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5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2.4亿元,第三产业产值0.3亿元,镇财政收入4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300元。全镇有大小机动车辆3080台,有佳联收割机15台,插秧机1250台,水稻脱粒机1740台。全镇养鱼水面0.2万亩,年产鲤鱼65万公斤,产值325万元。栽植北药
沙棘3200亩,年镇财政收入增加100万元。
2011年,清河镇农业耕地面积14.4万亩,农作物以水稻、玉米、大豆为主,农业总产值3亿元,粮食总产量86105吨,
烤烟产量63吨,畜牧业以饲养
黄牛、羊、生猪为主,牲畜年末存栏7128头。全镇各类农机具2014台,总收入达到559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4万元,比上年增长11%,年末各类存款余额3亿元。
2018年,清河镇有工业企业132个,其中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个。
社会
教育
2011年末,清河镇小学4所,在校生758人,教职工12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20人,教职工66人,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全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536万元,比上年增长6%,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2%,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清河镇有图书室11个,藏书2万余册,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老年协会,常年开展秧歌演出活动。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清河镇有卫生院1个,病床25张,专业卫生人员13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
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社会保障
2011年,清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49户,人数817人,支出82.4万元,比上年增长32%,月人均84元,比上年增长1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8人,支出2.2万元。全镇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7.4万元,比上年增长0.8%。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209人,参保率达到35%。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