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汉字学术语,也称形旁或义(意)符,合体字的一个部分,与声旁相对。
2. 广义指汉字(象形文字)的拼形字母:构成汉字形状的基本单位,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不可分割性,可用于汉字编码的码元。
3. 形符在形声字中通常也是字的部首,如“鲤”字的鱼、“鹅”字的鸟,它们提供了重要的暗示性,表示出形声字的意义。
4. 形声字的构成,依据
许慎的定义:“以事为名,取譬相成。”即依事物的类别,拿一个字作为形旁(意符),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比拟字音(声符),组合而成形声字。
裘锡圭在《
文字学概要》中说到,文字的
字符大体为三类,意符,音符和记号。意符又可以分为形符和义符。形符是作为象形符号使用的,通过自己的形象来起到表意作用;义符则是依靠字本身的字义去充当表义偏旁(在象形字上加注音符而成的形声字是一种例外)。
形声字是汉字中的一种构字方式,主要以形符
和声学符组合而成。
朱骏声在统计《
说文解字》中的九千三百五十三文时发现,内指事一百二十五,象形三百六十四,会意一千一百六十七,形声七千六百九十七。形声字的形符和声符在结构中的组合方式有六种形式:左形右声、左声右形、上形下声、上声下形、内声外形、内形外声。
“形符省略”是指形符为维持汉字结构所做的调整方式,亦即《
说文解字》的“省形”。
由于形符的改变,以及文字字义本身随时间转变,并非所有的形符都能对应文字的意思。在现代中文里,形符能有效表义的比率为83%-86%之间;而形符总体表意率为43%-44%之间。例如愁、欲、恭这三个字皆与“心”相关,但是要明确判断是否和形符义有明确关系,就有困难。而在康熙字典中,何者为声符,何者为形符,多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