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金薇
苟金薇
苟金薇(约1661~1717),字井生,清合州人(今合川区),著有《素园寓集》、《西粤草》、《出粤日记》、《曲江吏事纪实》行世。《合川县志》有传。
史文记载
苟金薇,性孝友,有大志。年十余,从父云龙由黔归,时值兵之后,乡里邱墟,田园荒芜,遂结茅庐于渠江旧居 之侧。耕读并营,寒暑无间,饥则掇芹自给,不以艰苦少挫。康熙帝二十三年(1684)举人。屡试礼部不第,始就为曲江区知县。曲江故粤东门户,兵民杂处,使客辐,号称难治。金薇因其人情,顺其土俗,禁强暴,安善良,兴利除弊,教养兼施,期年政通人和,百废俱举,邑以大治。在曲六年,督抚荐举卓异第一,县人为建生祠奉祀。广西新宁州知州。到官通商惠工,兴学育才,一如曲江,州人爱戴。后丁继母忧返里,抵家数月卒,年五十三岁。
现代译文
苟金薇,生性谦和孝顺,从小就有大的志向。十几岁时,跟随父亲从贵州省返回家乡,当时正是兵荒马乱后期,家乡遍地废墟,民不聊生,田园荒芜,没地方安家,只好在渠江老家的旁边临时搭了间茅草屋栖身。苟金薇秉承家学,劳作学习两不相忘,严寒酷暑从不间断,饿了就简单做一些青菜果腹,从来不认为这是很艰苦,反而锻炼了他的意志,更加勤奋。康熙帝二十三年中的举人。后来屡次参加考试,遗憾的没有能更上一步。这时候他被授为曲江区知县。曲江区自古就是广东省的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故而屯兵驻守,导致兵民混杂,往来旅客也是非常多,当时社会治安就非常不好。苟金薇遍察民情,因势利导,遵循当地风俗人情,严肃查处了一批恃强凌弱欺压良善的坏分子,安抚平民百姓好好生活,大力提倡好的作化,剔除民怨沸腾的政策弊端,教化与休养生息同步推广。没几年过来,曲江政通人和,百废俱举,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苟金薇在曲江任上六年,政绩卓著,百姓爱戴,督抚举荐他为政地方第一名,遂被升职为广西新宁州知州。他离开曲江后,百姓为他建了祠堂供奉,用以纪念感谢。苟金薇到新宁州后,实施与在曲江任上相同的政策,开通岸口发展商业,制定政策鼓励手工业生产,兴办学堂教育后人,获得了新宁州老百姓的爱戴。后来回家奔丧,为继母守孝,回家数月后染病不治身亡,享年五十三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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