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志稿》是一本由明朝官方于
泰昌元年编撰的书籍,全书共计一百十卷,最初由浙江巡抚呈献。实际上,这本书的主要作者是俞汝楫。
《礼部志稿》的编纂者名单包括了
礼部尚书林尧俞在内的四十位官员,以及
东阁大学士孙如游等六人的参与。此外,还有负责巡视直隶苏松等地的
御史。根据
松江府知府的推荐信,俞汝楫被任命为《礼部志书》的主编,并获得了前往书局工作的批准。因此,可以确定《礼部志稿》实际上是俞汝楫的作品。《
明史艺文志》中记载的俞汝楫的《礼仪志》一百卷,很可能就是指这本著作。尽管书名标注为《礼部志稿》,但实际上这是作品初步完成时的一个暂定名称。在卷首,除了俞汝楫的名字之外,还出现了另一位
上海市生员俞廷教的名字,他可能是在进入书局工作之后才加入协助编写的行列。书中首先介绍了《圣训》六卷,其中包括了从
洪武到
隆庆时期的皇帝诏令。接下来的部分依次涵盖了《建官建署》《总职掌》《仪司职掌》《祠司职掌》《客司职掌》《膳司职掌》及《司务职掌》等内容。此外,还包括了《历官表》《奏疏》《列传》《仪司事例》《祠司事例》《客司事例》《膳司事例》和《总事例》等篇章。在书的开头,列举了三条原则:“溯初制”强调对历史典故的研究应追溯源头,“理条贯”指出典故的编排不应只追求数量上的丰富,而是应该注重内容之间的联系,“慎稽考”则提醒读者,在收集资料的同时,也要注意纠正错误的信息。这些原则表明了作者在编写过程中遵循的重要准则。书中详细记录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和制度,比如一些诏令和谕旨,这些内容在《
明实录》和《嘉靖祀典》中都没有提及。对于王妃的服饰、百官的日常服装以及大型宴会的音乐曲目,本书的描述比《明史·礼乐志》更为详尽。在贡举考试的人数限额、诰敕文书的形式等方面,本书的内容比《
大明会典》更加完备。此外,书中还补充了一些其他文献中没有提到的细节,如经筵仪式的人员安排和
朝觐活动的奖赏规定。虽然书中的一些行政文件显得有些繁琐,但是作为一部旨在保存历史知识的文献,它的体例与其他学术著作有所不同,因此不应该因为这一点而对其价值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