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卷二曰《马政类》,卷三曰《茶马类》,弘治十五年以副
都御史督理
陕西省马政时所上。卷四、卷五、卷六曰《巡抚类》,则寇入花马池,命巡抚陕西时所上。第十卷曰《后总制类》,则其
刘瑾致仕后,以安化王寘鐇反复起时所上也。
明
杨一清撰。一清字应宁,安宁人,
成化壬辰
进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谥文襄,事迹具《
明史》本传。此编以其生平章疏分为五类。卷一、卷二曰《马政类》,卷三曰《茶马类》,弘治十五年以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时所上。卷四、卷五、卷六曰《巡抚类》,则寇入花马池,命巡抚
陕西省时所上。卷七、卷八、卷九曰《总制类》,则
正德初寇犯
隆德县,一清以延绥、
甘肃省、宁夏有警不相援,患无所统摄,请遣大臣领之,即命一清总制时所上。第十卷曰《后总制类》,则其忤
刘瑾致仕后,以安化王寘鐇反复起时所上也。以所陈多陕甘边事,故以“
渭河平原”为名。
嘉靖初始刊行於
南京市。其间所载,不尽皆一清奏稿。凡当时部臣覆疏及前后所奉谕旨,悉编入之。故於时事本末颇为详尽。史称一清官陕西提学副使时,即详究边情利弊。尝当羽书旁午,一夕草十疏,悉中机宜。其才一时无两,或比之姚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