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定(708—784),字梅臣,江南兰陵人,左仆射、
宋国公萧曾孙也。父恕,虢州刺史,以定赠工部尚书。定以荫授陕州
参军、金城丞,以吏事清干闻。给事中
裴遵庆奏为选补黜陟使判官。回改万年
主簿,累迁侍御史、考功
员外郎、左右司二郎中。为元载所挤,出为秘书少监,兼
宜春市刺史,历信、湖、宋、睦、润五州刺史,所有政声。
凭借父亲萧恕虢州刺史的地位被授予
陕州区参军、
兴平市县丞之职,因为处理事务清廉干练而闻名。给事中裴遵庆上奏推荐他担任选补黜陟使判官。回任
万年县主簿,多次升迁后任
侍御史、考功员外郎、左右司二郎中。在朝廷遭到宰相
元载的排挤,出任秘书少监,兼任袁州刺史。后历任信州、湖州、
宋州、睦州、润州五州刺史,所到之处都有善于理政的名声。
大历中,有司条天下牧守课绩,唯定与常州
刺史萧复、豪州刺史
张镒为理行第一。其勤农桑,均赋税,亡归复,户口增加,定又冠焉。寻迁
户部侍郎、太常卿。
朱泚之逆,变姓名藏匿里闾间。京师平,首蒙旌,除太子少师。
兴元元年卒,年七十七,加赠太子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