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亭集》是明末遗民姜埰的诗文集,该书是姜埰卒后,其子安节、实节将其生前所作《敬亭》、《》两部诗文集统编而成。书首载姜埰自定年谱,止于五十三岁,其子实节为其续成全谱。下列诗文各五卷,补遗一卷,末附録文八篇,则碑传谥议等。该书对于研究明、清历史与文学,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姜埰(1607—1673)字如农,号敬亭山人、宣州老兵,山东莱阳人。明崇祯四年(1631)
进士,初除
密云区县令,改知仪真县,有政绩,入为
礼部主事,选授礼科给事中。以弹劾权贵,受廷杖入狱,戍
宣城市卫。北都先后为李自成军、清军所破,乃移家江南。
南明弘光朝以原官用,鲁王又授以兵部右侍郎,皆不就。与弟
姜垓流寓
苏州市。年七十,卒,遂其遗嘱葬宣城,门人私谥“贞毅先生”,立祠于虎丘剑池之侧。朱彝尊《
明诗综》称“公晚岁始自为诗,风格一本
杜陵”;《
四库全书总目》谓其“诗才本清刚,气尤激壮,故诗文皆直写胸臆,自能落落不凡,然纵笔所如,不暇锻炼,故粗犷之语,亦时时错杂其间”。著有《敬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