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自治区
荔浦市修仁镇长洞村附近的六社岭,流经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乡,在
四排镇三排村入
鹿寨县境,经四排、寨沙、龙江、城关等乡镇,于城关乡脚板洲村汇洛清江,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三元河、长田河、拉沟河、龙摇河、角
塘河、卡旁河等7条河流分别不同地点汇入石榴河,全长153公里,流域面积136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38立方米每秒,最大流量3333立方米每秒;最小流量2.9立方米每秒,年经流量10.98亿立方米,境内河流落差33米,水能理论蕴藏量8830千瓦,可开发1880千瓦,已开发450千瓦。
龙母水库 位于
江口乡长洞卡旁河上游,县水电局勘察设计,是蓄水、发电、防洪除涝综合利用工程。集雨面积21, 5平方公里。河流多年平均流量0.54立方米每秒,最枯流量0.02立方米每秒,总库容113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81万立方米,死库容8.9万立方米。枢纽工程由重心力坝、放水塔、有压放水管、坝首电站组成。溢流坝顶高程193米,非溢流坝顶高程分别为196.5和198.5米,最大坝高38.75米;放水塔为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高24米,压力放水管直径1.2米,管长26.5米,进口底部高程171.8米,启闭机平台高程198.5米,通过流量2立方米每秒;坝首电站装机容量100千瓦;干渠长9.3公里,支渠4条共长27.43公里;设计灌溉面积1.75万亩, 1980年实灌面积8800亩。1975年1.2月上旬动工,此工程属于“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故坝首、渠道设计方案有较大改变,对施工质量有很大影晌。1978年2月坝首竣工,蓄水后坝首及坝肩两岸均有渗漏。10月进行防渗处理,次年8月完工;接着钢筋混凝土放水管沉陷断裂,不能使用,改换钢管;在渠道施工过程中,因铺开路线长,管理人员少,质量低,渗漏大;1982年经
柳州市水电局批准,将5.6公里的“三面光”砌石推倒重建,耗资25万元,全部工程1981年12月 (渠道重建时间除外) 完工。完成挖填土方33.78万立方米,开石方2.03万立方米,干砌石10.67万立方米,混凝1:9300立方米,劳动日300.99万个,总投资385.1万元。库区淹没水田650亩,旱地70亩,森林450亩,林区公路4公里,民房106间,搬迁288人。
石榴河引水工程 民国28年春,国民政府经济部派水利设计测量队协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垦公司对石榴河引水工程进行勘测、设计。枢纽工程建于石榴河下游镰刀湾处,坝高4.5米,坝长96米,设计灌溉3万亩。31年10月动工兴建,33年因日军入侵停建;35年11月续建,榴江县政府组成“石榴河灌溉工程修建委员会”,具体负责施工事宜。利用善后求济粮食物资“以工代赈”,民工报酬均以粮食支付,民工劳动1天,获大米0.5—1公斤。38年9月,因即将解放停建,至此坝首砌石完成32米,仅露出水面,渠道大部分未挖通,前后费时6年,耗资约合大米24.8万担。 1952年7月,续建石榴河引水工程,在原坝基础上施工。1953年3月,坝首、渠道同时完工。由于
中华民国所砌坝基不牢,同年5月坝首被洪水冲垮。 1957年,县决定重建石榴河引水工程,经区人委水电厅批准,由桂林地区专署水利科设计,坝址移至镰刀湾村背谷口段(距旧坝址1公里),为重心污工坝,设计流量4立方米每秒,灌溉面积4.5万亩。1957年10月8日成立
鹿寨县石榴河工程委员会,桂林地区专署水利科副科长、工程师及一批技术人员参加施工指导,同月18日动工,1958年3月5日完工,3月20日放水灌田。后经水利部门核实,该工程引水流量为3.6立方米每秒,灌溉面积3.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