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春(1880--1963):字福介、凤介,湖北随县周家台子人,曾留学德国,加入同盟会。主编《欧美法政介闻》,辛亥革命后,在
天津市办《天民报》,后任北京高等检察厅长、国民政府外交部专员。著有《四十年外交记略》。
在
德国时主编《欧美法政介闻》杂志并加入同盟会。1908年
任宪政编查员、留德同学会会长。回国后于1910年被授予法政
举人,先在外务部任职,旋赴德国任考察宪政大臣随员。
辛亥革命后任
中华民国法院院长,后到
天津市办《天民报》。1912年任
山东省交涉使兼山东招讨副使。后任北京高等检察厅厅长、北京地方法院院长,因刚正不阿为军阀所忌去职,到北京大学、
北京法政大学任教。不久兼任北京九门提督署参议厅厅长,办理诉讼案及京交涉事宜。1915年任外交部特派
四川省交涉员,办理“
康定市教案”。后历任北京政府外交部秘书,
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条约委员会委员,外交部鄂、湘、赣、皖、川五省外交专员,外交部专门委员。
国民政府解放后悉心保护外交部文件、财产。建国后任
北京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编译员、研究委员。1963年
清明节病逝后葬于北京
八宝山革命公墓。生前所著《四十年外交记略》为新中国外交事业提供了宝贵资料。其女周安娜,
鲁迅学生,
许广平同学,1926年毕业于
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
随县第一个女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