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2003年度
美国富布赖特学者。兼任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学会理事,天津法学会诉讼学分会副会长。1989-1991年,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1991-1995年,河南平原大学教师;1995-1998年,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1998年起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2000年转入诉讼法研究中心,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8-2004.9年,入选美国富布莱特项目,在美国
西北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6年受聘为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2002年获得霍英东第八届青年教师基金奖。2007年11月调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
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涉外涉澳台
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对经济法律制度有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