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惊涛 女,吉林榆树人,生于1964年12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
吉林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哲学和环境保护与经济法制。
科研项目
1.主持教育部2007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循环经济视野下的企业环境责任研究》1项。
2.司法部2003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1项。
3.吉林省2003年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生态省建设中公众参与法律问题研究》。
4.吉林省2006年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法律问题研究》2项。
5.2006年
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发展循环经济法律问题研究》1项。
6.
吉林大学2003年社科基金项目《中俄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比较研究》1项。
主要著作
1、《俄罗斯生态法律问题研究》,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环境资源法概论》,
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
3、《环境法新论》,
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
4、《中俄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比较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吉林大学2003年优秀教材
二等奖。吉林身教育厅优秀教材奖。
主要论文
《排污权及存在的正当性》,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1期。
《排污权交易与清洁发展机制》,载于《当代法学》2008年第五期。
《企业环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载于《当代法学》2007年第四期。
《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法律制度创新》,载于《
环境资源法论丛》
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循环经济视野下的法律制度创新》,载于《行政与法》2007年第五期;
《论技术创新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学问》2006年第九期。
《教学方法改革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浅议高校法学专业情景教学方法》《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
法制与经济》2006年第4期
《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环境保护立法》,《行政与法》2006年第五期。
《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
法学杂志》2006年第五期;
《论实现清洁生产的法律保障》,《当代法学》2006年第六期;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应用与选择》,《大学时代》,2006年第12期。
《科学发展观与循环经济法制建设》,《
中外企业家杂志》,2006年第十一期。
《多媒体教学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创新应用》,《陕西教育》2006年第11期。
《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法制建设》,载于《当代法学》2005年第五期。
《法学专业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创新改革与实践第二集》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生态安全与法律秩序》,《
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
《浅议环境纠纷的解决路径》,《学问》, 2004年第1期;
《论生态法律意识》,《
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6期;
《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思想者论丛》(文集),2003年7月版;;
《绿色壁垒下我国环境法制的现实选择》,《当代法学》,2002年第5期;
《浅议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构建》,《思索与实践》,2002年第4期;
《谈实现“十五”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法制创新》,《当代法学 》,2002年第2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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