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麟(?-1406年),字士,陕西高陵郭下里(今药惠乡)人,明初政治人物。
洪武十七年(1384年)中举,先后任福建道、北平道
监察御史,北平按察司副使。官至
兵部侍郎兼詹事府
少詹事,卒赠少保,谥荣毅。
永乐(1403~1424)初年,皇帝“靖难”南征,召麟守
北平市,督运砖石,兼管军饷,招复士卒和借兵北狄,都很有成效。升刑部右侍郎。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家里人曾接受贿赂,恐麟知晓,投之井内,麟知晓后,责令退还本人。后又转调兵部右侍郎,进升荣禄大夫兼詹事府詹事。皇帝非常宠信,欣免军役,并赐以狮蛮带。麟虽受宠,显贵超群,而家境甚为淡泊。永乐四年(1406)卒于官。死后,夫人竟无以为生计。
洪熙元年(1425)赠荣禄大夫少保、谥号荣毅。
刑部右侍郎墨麟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家中之人曾接受过贿赂,被他得知后,便将其投入井中。他要求他们退还贿赂给本人。他先是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之后晋升为荣毅大夫,皇帝非常宠信他,免除了他的军役,并且赐给他狮蛮带作为奖赏。他虽然地位显贵超群,但家中生活非常简朴。
永乐年间,他去世,他的夫人因此无法维持生计。
曾有一个粮长因为犯罪被判刑,但根据法律,他的罪行不应该被处以刖刑。但是墨麟用刑严厉,上奏案件,并将粮长处以刖刑。他自此有愧于心,到了生病的时候,恍惚之间看见被处以刖刑的人,他足趾皆腐栏脱尽至死,时人皆言冥冥之中皆有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