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绪清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入伍来到某部
百将团一连。1971年,他被提拔为排长,之后陆续担任副指导员、指导员等职务。1979年,胡绪清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在谅山战斗中挑起了指挥重担,最后率领连队四战四捷,连克敌阵。他在战斗中也负了伤。同年,胡绪清被中央军委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称号、记二等功,并在受奖后被提拔为团级干部。1983年,胡绪清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7年,胡绪清以师级干部转业地方,被任命为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主要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2004年6月14日,胡绪清被市纪委决定“两规”。同年12月,他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948年,胡绪清出生在
四川省渝北区(今
江北区)一个贫农家里。他父亲胡吉轩是“土改根子”,解放不久就入了党,担任村长、党支部书记,直到年迈卸职。
1964年,胡绪清作为积极分子参加了农村工作队,第二年十月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68年春,胡绪清入伍来到某部
百将团一连。胡绪清曾被评为红军团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立了三等功。
1971年,胡绪清被提升为四排长。1978年12月,
越南局势愈演愈烈,
边防部队进入一级战备,在三连当了七年排长、担任副指导员的胡绪清,挑起了三连政治指导员的担子。在
谅山省之战中,为保障主攻部队侧翼安全,三连所在的红军团,奉命直插谅山西侧六五0高地,阻敌打援,三连作为团的尖刀,一举攻占了通向六五0高地的最后一道屏障--昆峰。连长的脚扭伤了,胡绪清挑起了指挥重担,召集骨干开了“诸葛亮会”,研究打法,最后他集中群众智慧,确定来个“中间开花”,尔后向两侧发展进攻,这样就能打中要害,保证全歼敌人。
胡绪清率领连队四战四捷,连克敌阵。在攻打昆峰南侧无名高地时,他带领一个加强排,用十五分钟就歼灭敌军一个加强连。他自己亲手摧毁敌人一个地堡、三个火力点,击毙敌人十五名,缴获敌人八二
迫击炮一门、
RPG7火箭炮一具、轻重
机关枪各一挺。在头、背三处负伤的情况下,他坚持不下火线,坚持组织指挥战斗并随后在阵地上坚守了七天七夜。
1979年9月17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经中央军委批准,授予了胡绪清一级战斗英雄称号,记二等功。胡绪清在受奖后被提拔为团级干部,随后,胡绪清的照片被当地挂在大街小巷,他的战斗事迹还被制作成了
连环画,胡绪清在全国全军范围内作英模报告会近400场。1983年,胡绪清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7年,胡绪清以师级干部转业地方,被任命为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副厅级干部),主要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
2004年6月14日,胡绪清被市纪委决定“
双规”。同年8月11日,胡绪清涉嫌受贿罪被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4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逮捕。11月24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12月20日,胡绪清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认为,胡绪清在担任重庆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履行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9.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财产44万元,并列出了六项具体犯罪事实。
在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胡绪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李超万认为,胡绪清收受感谢费的确是事实,但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数额。公诉机关指控的9.5万中,有4万元上交了单位纪检处,2万退回行贿人,剩下的3.5万胡绪清是收受的贿赂,但后果不严重,建议对胡绪清免于刑事处罚。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44万来源不明财产,胡绪清的辩解是,自己在军队中工作了28年,后以师级干部回地方,又在市国土局工作7年。在这36年期间,胡绪清作为一家之长,妻子的收入有些也是在自己的名下一并存入银行,经过30多年的积累而来的,而且是在银行存放、取出、再存放。据胡绪清的律师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金额必须在30万以上才能立案,公诉机关指控的44万中,并没有把胡绪清妻子的18万收入算进去,如果44万减去这18万,胡绪清就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且律师出示了胡绪清妻子原来部队对其收入的证明材料。但由于是传真件,法庭不能确认其真实性,因此,法庭宣布休庭,补充取证。
在自卫还击作战中,胡绪清发扬我军政治工作优良传统,鼓舞部队英勇杀敌,连克敌阵,四战皆捷。特别在带领一排攻打昆峰南侧无名高地战斗中,沉着果敢,用机智灵活的指挥、强有力的政治工作和自己英勇作战的模范行动,创造了我一个排歼敌一个加强连的战例,为营主力攻占六五0高地,断敌退路,阻敌增援,保证谅山战斗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东方市军事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