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监察委员会是由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
山西省、
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上午,
三亚市监察委员会在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大楼(三亚河东路148号)挂牌成立,标志着三亚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对我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严朝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任笑竹共同为三亚市监察委员会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