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邱县
原山东济南下辖行政区划
1946年6月,章历县改属渤海行署清河专区。 1950年4月,章邱、章历二县改属淄博专区。 1953年7月,章丘区、章历二县改属泰安专区。
简介
清雍正三年(1725),为避孔子(名丘)的名讳特颁上谕:丘旁加邑(右阝),“丘”成为“邱”(新造字),改读“期”(qi)音,章丘县也就成为章邱县。仍属济南府。
历史沿革
民国属岱北道。1914年6月,改称济南道。1927年,废道,属山东省。1938年3月,属鲁北行署第十二督察区。1939年属泰安市、莱芜、历城区淄博市博山区、章邱、新泰市七县边区联防办事处。1940年4月,属鲁中行政区泰山专区。1943年春,淄川、章丘区、莱芜三县接合部新建一县,定名淄章莱边联县,章邱县有二个区划归该县。1944年春撤销淄章莱边联县。1945年8月,析章邱、历城二县各一部,新建章历县。章历县辖五个区,县政府驻章邱城。章邱县辖10个区,县政府驻埠村。二县均属鲁中行署泰山专区。1953年7月,章丘、章历二县改属泰安专区。1953年9月,章历县撤销,合并入章邱县。县驻地由埠村迁章邱城。1958年8月,章丘县驻地由章丘城迁现驻地明水街道。1958年9月,泰安市济南市合并,章丘区随同属济南市。1961年4月,泰安专区由济南市分出恢复原建制,章丘县回属泰安专区。1964年章邱县改名章丘县。1978年11月,章丘县由泰安专区划归济南市。1992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章丘撤县设市辖区不变,由济南市代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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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简介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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