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甘肃省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甘肃省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的最高奖励,授予在甘肃省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2011年12月,甘肃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发出通知,2011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省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由此,甘肃省政府质量奖首次评审正式启动。2021年3月19日,甘肃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决定》。
首次开评
本年度省政府质量奖共设3个名额,申报时间自通知之即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结束,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办理部门为各市州质监局)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要求,统一报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同时具备《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6个条件: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安全生产、质量等政策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执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或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甘肃省名牌产品或其他省级以上品牌称号,品牌优势突出;具备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的重大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省政府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并在各项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获奖名单
2021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决定》明确,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网上公示,决定授予古浪县八步沙林场、佛慈制药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甘肃虹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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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首次开评
获奖名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