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钢铁总厂,又名和静钢铁厂,简称:和钢。始建于1970年8月1日,厂址:新疆
和静县巴仑台区金旗大队。该厂是经1969年国务院国发电(69)43号文批复,列为全国十五个小
三线钢铁厂之一。建厂初期隶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师职单位。
和钢下设多个生产企业。主要有年产15万吨铁矿石矿山一座。年产3万吨
生铁的。89立方米
高炉一座。年产10万吨水泥的¢2.5m×10m和¢2m×8m
机械化立窑各一座、年产72万重箱平板
玻璃的玻璃引上机六台和
玻璃熔窑一座,2500千瓦列车电站一座。年产600吨铁钉的制钉厂一座、年产20万平方米
玻璃马赛克工厂一座,以及
碳酸钙矿一座等。
该厂主要产品品种有
赤铁矿石(品位45~51.5%)石灰石、铸造生铁(Z14~34)
炼钢生铁(P08~10)、矿渣和普通硅酸盐水泥(325~425#)、平板玻璃(3、4、5、6mm)各种彩色
陶瓷锦砖。各种圆钉和机械加工件等。该厂经过18年的生产建设和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的转产建设,生产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1986年生产铁矿石7.74万吨。
生铁2.67万吨。平板玻璃30.3万重箱。水泥3.22万吨、发电1137万Kwh。该数据统计于1986年底。
大事记。一九六五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指示:‘’每个省要搞个小钢铁厂,一个省没有点钢,总有点不放心。‘’小
三线没有钢不行‘’ 一九六九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扩建新疆军工用优质钢厂的报告‘’。8月1日 和静钢铁厂大会战指挥部成立同时该厂破土动工。1981年自治区政府常委会决定,和钢转产水泥。1982年,国家计委批准和钢建设玻璃厂。一九八四年 自治区经委批准和静钢铁厂恢复炼铁和铁矿山生产。
建厂初期隶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师职单位。和钢,在三十年间历经停、缓、转产建设的变化,2000年列入全国企业关闭破产计划,2002年l2月26日经法院裁定,实施政策性破产。破产后资产拍卖并重组
该厂主要产品品种有
赤铁矿石(品位45~51.5%)
碳酸钙、铸造生铁(Z14~34)
炼钢生铁(P08~10)、矿渣和普通硅酸盐水泥(325~425#)、平板玻璃(3、4、5、6mm)各种彩色
陶瓷锦砖。
一九六五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指示:‘’每个省要搞个小钢铁厂,一个省没有点钢,总有点不放心。‘’小
三线没有钢不行‘’ 一九六九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扩建新疆军工用优质钢厂的报告‘’。8月1日 和静钢铁厂大会战指挥部成立同时该厂破土动工。1981年自治区政府常委会决定,和钢转产水泥。1982年,国家计委批准和钢建设玻璃厂。一九八四年 自治区经委批准和静钢铁厂恢复炼铁和铁矿山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