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求可(1679年-
康熙帝十八年),字咸一,号密庵,又字月湄,江苏山阳(一作
淮安市)人。他是
清朝江南山阳人,清初官员。
顺治五年(1648年),陆求可以《
礼记》举江南乡试。顺治十二年(1655年),他成为乙未科
进士,次年被任命为裕州
知州。三年后,陆求可晋升为
刑部员外郎,最终升至
刑部郎中。康熙元年(1662年),他担任按察司事,负责提督
福建省学政,在任期间表现出色,应晋升为布政司参议。陆求可享年六十有三,于
康熙十八年(1679年)因病去世。他的主要著作有《密庵诗集》十卷、《文稿》十六卷、《词选》六卷和《语录》四卷。陆求可有三个儿子:陆志谨,岁贡生,曾任候选国子监
学正;陆志宽,太学生;陆志默,同样是岁贡生。此外,陆求可还有两个女儿。
陆求可,[公元一六一七年至一六七九年]字咸一,号密庵,江苏山阳(一作
淮安市)人。
生于
朱翊钧万历四十五年,卒于
康熙帝康熙十八年,年六十三岁。幼孤,事祖母与母孝。笃志好学,贯通经史。
顺治十二年(公元一六五五年)
进士。授河南裕州
知州,有惠政,以最入为
刑部员外郎。历转布政司参议。求可著有密庵文集二十卷,诗集八卷,语录四卷,(均清史列传)及月湄词四卷,并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