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球(1528~1610年),字君玉、号淡庵,明代福建
漳浦县城南郊朱人。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进士第,授南京工部
主事。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任职满6年进京考绩,适遇兵部员外郎
杨继盛上疏弹劾
严嵩“十大罪”,遭到严嵩的陷害而被斩于西市。当时,没人敢表示同情,朱天球激于义愤,约同在京任职的薛天华、
董传策和杨豫孙亲临西市痛哭哀悼,时人称为“四君子”,并会同
刑部郎中王世贞为收埋遗体,料理后事。朱天球考绩后,转南京兵部主事,随升南京礼部郎中。不久,湖广按察司事,分守湖南道。因母亲逝世,归家服丧后,起补
广东省屯盐佥事,移督广西学政。不久,升浙东分守参议,又提督
山东省学政,在山东立四隅社学,制定讲课文章和《
家礼》、《易经简编》等颁布传习,以除去浮华,崇尚雅正,来衡量文章。
嘉靖末,擢
南京太仆寺少卿。
隆庆元年(1567年),穆宗即位,朱天球入京朝贺。翌年正月,给事中
石星上疏批评
李恒长夜纵饮,朝政荒废,激怒穆宗皇帝,惨遭杖刑,被黜为民。朱天球不顾个人安危,上疏请求宽宥石星之罪,言辞激烈而恳切。朝臣交相议论说:“朱君先前是踏虎尾(指冒险至刑场哀吊杨继盛事),当今则是批龙颔了,若不是忠烈丈夫,谁敢这样?”因此,朱天球被调任外官,就辞官回乡。归家后,建宅在县城南郊朱厝村,家居10多年不入县城,知县
房寰、朱廷益等常到他家中拜访。
万历七年(1579年)七月,朱天球应知县朱廷益的聘请,偕同在家闲住的本县绅
王应显、林绍、
林偕春等续修《漳浦县志》,对
林梅首的县志加以补充、增辑,使更趋完整、详尽。万历中,朝廷认为他是三朝老臣,起用为
广东省按察副使,随即内调,升为
南京市太常寺少卿,历任南京太仆、大理二寺卿,南刑部右侍郎,改工部左侍郎。万历十九年(1591年),南京都察院缺掌院,朝臣评议朱天球具有风度品格和衡量裁断能力,推荐他任南京
都御史。不久,升南京工部尚书。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在评定僚属政绩时,跟
吏部尚书意见互有出入,因鲠直遭到怨忌者的非议,就上疏乞请致仕,
朱翊钧温旨慰留,他再三请求,终于获准。家居18年,与户部侍郎
卢维祯等在
梁山县结社,吟诗作赋,徜徉山水。万历三十八(1610年)逝世,享寿82岁,赠太子少保,赐祭葬。朱天球为人庄重而正派,言寡而中肯,遇大事顷刻立决,慎交游而重情谊,生活恬淡朴素,人多敬慕其高洁的情操。万历二年(1574年)撰《云霄复公溪泥泊记》;
万历三十二和三十三年(1604~1605年)撰写《奠龙脉记》和《陶公惠德政碑记》;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撰写《黄公立游孝子祭田碑记》等文章传于世。他的著作有诗文集《湛园存稿》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