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廉伯(1884年-1944年12月24日),字朴庵,是一位英国籍的中国商人,祖籍
南海区西樵简村,也是广州商团团长。在香港沦陷时期,他曾充当汉奸并与日军合作。1944年,陈廉伯乘坐日轮“白银丸”前往
大洋洲,但途中遭到美机炸沉,陈廉伯也葬身海底。他是
继昌隆缫丝厂创始人陈启之后的一位商业家和军阀。
陈廉伯毕业于香港皇仁书院﹐毕业后回
广州市继承父业﹐为广州昌栈丝庄经理。不久﹐又当上英国汇丰银行广州分行买办。1908年他发起创办广东保险公司﹐任协理。从1909年至1919年的十年间﹐他联络广州几家丝商﹐利用其
汇丰银行买办的便利﹐经营丝业致富。清末民初﹐他参与组织广东商团﹐并任广东中国丝绸公会会长﹑广东矿业公会会长﹑广州出口洋庄商会会长及广东总商会会长等职﹐还曾任龙济光督军署顾问﹑广东粮食救济总会总理。1919年任广东商团团长。
五四运动时﹐他指挥商团镇压学生爱国运动。1922年﹐他与
简照南创办广东地利矿业公司。1924年5月﹐已入
英国国籍的
买办陈廉伯在英
帝国主义支持下组织反动武装商团军﹐自任总长。他向英国南利洋行购买大批枪械﹐同年10月﹐策划商团军叛乱﹐妄图推翻
广东省革命政权﹐建立“商人政府”。叛乱失败后逃往
香港特别行政区。此后﹐他与
广西壮族自治区旧官僚
龚政等在广西开办华林﹑裕华两
金矿﹐又在香港经营
投机买卖。1928年起﹐任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监理﹐1931年改任督理。同年与简英甫等创办大用橡皮公司。1934年﹐因其滥用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资金受到控告﹐失去督理职务。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廉伯在香港替
日本张目。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他上书
香港总督﹐要求将香港“和平”转让给日本﹐因此被香港当局逮捕。日军侵占
香港特别行政区后,陈廉伯替日军效劳﹐充当汉奸,1942年3月任“华民代表会”四人成员之一。1944年﹐陈廉伯乘日轮“白银丸”前往
大洋洲﹐途中日轮被美机炸沉﹐陈廉伯亦葬身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