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敦安(1906—1943),
博白县城厢乡新仲村新村屯人,1932年秋考入
桂林市的省立广西师范专科学校读书,后由
陈勉恕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9月,刘敦安、
陈达伍、麦世法等10余人被二十一集团军党政总队逮捕,同年12月,刘敦安等人被桂系李品仙下令杀害,壮烈牺牲。
刘敦安(1906—1943),广西博白城厢乡新仲村新村屯人。1926年在博白县立初中附设师范第一班就读。同时积极投身学生运动和农民运动,被推选为58个单位团体的代表赴
南宁市桂林控告李郁香的罪行。1928年刘敦安在博中师范班毕业后,任新民小学校长。因闹学潮,被迫离开故乡出走南洋,在
印度尼西亚参加当地华侨的革命活动,又被当地殖民者勒令出境,辗转回到
博白县。1932年秋考入
桂林市的省立广西师范专科学校读书。翌年暑假,跟随中共党员薛暮桥深入桂西南、
桂东南农村进行社会调查,1934年夏,协助薛暮桥编写出版了《广西农村经济调查报告》一书。1935年秋,刘敦安师专毕业后,分配到龙州师范任教,不久,该校并入龙州民团干校。1936年1月,刘敦安赴
香港特别行政区找寻党组织,由
陈勉恕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刘敦安回到龙州民团干校不久,就组建了中共党小组,担任党小组组长。撰编《唯物辩证法》一书,后在
南宁市出版。不久,民团干校合并,刘敦安转到广西民团干校任上尉指导员兼教官。建立了中共党支部,刘敦安担任党支部书记。不久,刘敦安担任了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委委员和中共广西省军团书记,负责民团干校、南宁军校和左右江革命武装的领导工作。1938年5月,刘敦安随桂系部队到安徽抗日前线。先后担任二十一集团军的
中校、
上校军官。曾任皖干团干训班班主任、皖干团皖东干训班教育长,还参加了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为委员,系集团军内中共秘密工作负责人。1943年9月,刘敦安、
陈达伍、麦世法等10余人被二十一集团军党政总队逮捕,关押于立煌市(今
金寨县)红石岩古碑冲张家湾临时集中营。在狱中曾抢夺看守人员的枪支,准备越狱未成。同年12月,刘敦安等人被桂系李品仙下令杀害,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