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斌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
戴斌,男,1967年11月生,汉族固镇县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合导师组组长,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任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主任。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9年,毕业于安徽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同年7月始,任安徽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教学秘书、助教、讲师;1995年,获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被安徽省教委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1年作为“双高人才”引进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3年,被北京市教委破格晋升为教授;2004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年,入选首批“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百人计划”;2008年4月,任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2010年,出任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截至2024年1月,戴斌兼任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产业经济,共出版专著、教材、文集20余部,发表论文和专业文章500余篇。
戴斌获得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国家质监总局、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等政府机构颁发的教学与科研奖励。两次获得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政府创新奖,多次获得部以上政府表彰和奖励。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89年,毕业于安徽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1995年,获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9年7月始,任安徽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教学秘书、助教、讲师;1999年,被安徽省教委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1年作为“双高人才”引进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历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饭店管理系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兼学报常务副主编、校长助理兼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院长;2003年,被北京市教委破格晋升为教授;2005年,入选首批“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百人计划”;2008年4月,任中国旅游研究院副院长;2010年,出任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现兼任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主任。2021年6月23日,参加的“上商大讲堂“。2023年任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2023年10月24日,携程集团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新加坡召开,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发表对于世界旅游共同体的思考以及建设世界旅游共同体的中国主张。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戴斌带来了《关于优化导游执业环境提升导游形象的提案》《关于限制旅游场景过度使用“人脸识别”的提案》两份提案。
研究领域
旅游企业管理、旅游产业经济。
专长领域
当代旅游发展理论;大众旅游发展阶段的政策取向;基于预警的旅游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与游客满意导向的微观监督体系;现代饭店集团生长模式和成长维度的系统研究;中国国有饭店的转型、变革、产业重组与集团化管理;中外旅行社业管理制度与运作机制的比较研究;旅游业态创新研究;“政府推动、市场发育、企业主导”的旅游发展观;放松政府管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特别是竞争机制对旅游市场效率的调节作用等。
讲授课程
《旅游经济专题研究》《旅游集团研究》《饭店管理专题研究》《饭店管理原理》《旅行社管理比较研究》(中英文)等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研究成果
发表论文
在《旅游学刊》、《旅游科学》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400余篇,多次为《旅游管理》、《中国旅游年鉴》等权威刊物转载。出版专著、教材、文集20余部,发表论文和专业文章500余篇。
主持项目
主持编写《中国旅游经济蓝皮书》《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中国入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中国区域旅游发展年度报告》《中国休闲发展年度报告》《中国饭店产业发展年度报告》《中国旅行社发展年度报告》《中国景区发展年度报告》《中国旅游集团发展年度报告》《中国旅游经济监测与预警研究》《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等多部年度研究报告。
课题与讲座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旅游局、教育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等政府部门和商业机构委托课题70余项,专题演讲800余场。
学术专著
出版书籍
社会任职
所获荣誉
相关事件
2024年1月5日上午,中国旅游研究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承办的“2023中国冰雪旅游发展论坛”在哈尔滨市成功举办。戴斌院长发表了题为《冰雪旅游要培育更加多元更有活力的市场主体》的主题演讲。澎湃新闻报道,哈尔滨已成今年冬季“顶流”。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认为,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用真诚打动游客,也换来了游客的真心。
2024年1月3日,新浪财经报道,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在2023中国中央电视台财经年终讲中表示,高铁让以前的“慢旅快游”变成了现在的“快旅慢游”。高铁+旅游的时代来了,推动了新时代大众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2024年3月,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建议,各地公安部门取消游客入住宾馆酒店必须“刷脸”的规定。同时,尽快实施《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宾馆、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研究领域
专长领域
讲授课程
研究成果
发表论文
主持项目
课题与讲座
学术专著
出版书籍
社会任职
所获荣誉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