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
2015年1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标志着中国政法大学在涉外法律研究与实务领域取得新进展。
该中心将同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为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发挥智库作用。
2015年1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外国法查明高端论坛举行。
机构简介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对于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应予以查明。但是,外国法的查明是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法官精通千变万化、浩如烟海的各国法律。为此,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的成立将为法院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外国法查明这一难题提供了良好的解决途径。
同时,该中心还将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委托,搜集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司法动态信息,形成要闻、要报或报告,提供司法交流和合作参考资料,发挥智库的作用。
成立背景
2014年12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罗东川一行就中国政法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举行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高晓力丁广宇外交学院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卢松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新丽、副院长霍政欣,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副院长谢立斌、教师翟远见
会上,双方就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相关事宜进行了探讨,确定了首批入选的专家名单,并决定举行中心揭牌仪式和“外国法查明”学术研讨会。
此前,中国政法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经磋商,决定依托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在外国法研究领域和国际法学院在国际法领域的人才与资源优势,整合国内涉外法律制度与审判理论研究力量,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外国法查明基地——“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2014年11月28日,黄进校长和罗东川庭长共同签署了《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关于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框架协议》。
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组建,是中国政法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其目的在于促进涉外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有效互动,提高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推动中国比较法学和国际法学的研究向纵深发展。中心正式成立后,中国政法大学将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全面委托,就具体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尤其是外国法的查明问题,以中心之名义提供咨询意见,并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活动。
研究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贺荣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为中心和基地揭牌并致辞。贺荣在致辞中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对于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应予以查明。但各国法律浩如烟海、千变万化,因此外国法查明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中心的成立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中心的成立是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界对这一要求的积极响应,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贺荣表示,希望中国政法大学查明研究中心能够扮演好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智库、外国法律信息资料中心以及外国法律研究“领跑者”的重要角色。中心的成立和良好运行,将有助于依法公正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有助于提高中国司法的公信力,有助于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涉外法治工作。
同时,中心还将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收集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司法信息,为司法交流与合作提供参考资料,发挥智库作用。未来中国政法大学还将利用中心资源,积极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涉外法学理论研究。
揭牌仪式后,举行了首届外国法查明高端论坛。来自澳门大学、最高人民法院、深圳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机构的法学家与法官就外国法查明的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成立背景
研究方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