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明
汤显明
汤显明 (1950年- ),前任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香港中文大学毕业,曾任保安局署理常任秘书长、香港海关关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72年11月加入香港政府,2005年4月升级为甲级政务官。
人物经历
汤显明中学就读于拔萃男书院,1972年11月加入香港政府,曾先後服务於行政主任及贸易主任职系,1992年4月加入政务职系,2005年4月
获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曾被调任多个决策局及政府部门。1999年1月出任保安局副局长,2002年7月1日改称保安局副秘书长,同日任署理保安局常任秘书长。
2003年9月29日获委任为香港海关关长。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获委任为廉政专员。
2013年5月14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布,将对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嫌贪污的投诉展开刑事调查。
2016年1月27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公布,决定不对廉政公署(廉署)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提出刑事检控。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所有被调查的事项,均没有充分证据可以提出刑事检控。
违规情况
涉嫌违规
港府12日公布廉政公署公务酬酢、馈赠及外访规管制度和程序独立检讨委员会报告,指廉署在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在任期间,在公务酬酢、馈赠及外访等三方面都有违规情况。
报告指出,前廉政专员汤显明于2009及2010年两次外访活动,向行政长官申请批准时,未有明确提部分行程地点,其中一次以私人理由提前两日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亦找不到行政长官的批准。另外,在申领外访开支方面亦有疏忽。
报告又表示,汤显明在任期间,廉署的公务馈赠数量很多,部分更是昂贵礼物,不符合廉署订立已久的政策,而且有7次采购违反规定,亦没有纪录未有遵从规定的原因。
报告建议廉署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收紧控制酬酢开支的程序,包括日后禁止在公务场合以烈酒款客、集中由行政总部购酒及贮酒、定出标准表格同计算机系统,处理酬酢开支的申请。
不予检控
2016年1月27日下午,律政司发表声明称,廉署于2013年4月收到有关汤显明的投诉,于2013年5月14日成立专责调查小组就投诉内容展开全面调查。在收到廉署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律政司对案件进行研究,并委托海外御用大律师就应否向汤显明提出检控提供独立法律意见。
2015年10月9日,御用大律师向律政司提交最终意见书:不论是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证据可向汤显明提出刑事检控。
律政司在小心考虑适用法律、现有证据和御用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后作出结论,认为虽然汤显明的某些行为可被视为未能符合公众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检控,则并无合理依据可达致汤显明被定罪的结果。
袁国强会见传媒时强调,上述决定纯粹从刑事检控角度作决定,律政司不会评论汤显明其他方面的行为,包括管治或纪律方面。
当天,廉署也发表声明称,廉署已就针对汤显明的指控进行刑事调查,并于27日早将调查报告呈交负责监察廉署所有调查个案的独立“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审委会)审议。审委会同意廉署的建议,就有关案件的涉嫌刑事罪行,毋须作进一步调查。
曾任部门
贸易署
保安局
前保安科
前教育统筹科
前政务总署
香港政府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
香港海关
廉政公署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违规情况
涉嫌违规
不予检控
曾任部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