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下15个决策局之一,负责管理全体公务员队伍政策工作,包括公务员招聘,薪资及服务条件,人事管理,人力统筹、培训、纪律及政府内部法律法规。
1970年6月,辅政司署叙科成立,首长为铨叙司,取代原辅政司署人事组,负责管理公务员一切事宜。于1970年代至1990年代期间,据当时的辅政司
罗弼时呈交予
英国的机密文件中显示,铨叙司为一敏感职位,应由英国人出任,因此,至1993年前所有铨叙司皆为英国人,属最迟一批有华人首长的政府部门。1993年,铨叙科改称公务员事务科,首长为公务员事务司。1997年回归后,公务员事务科改称公务员事务局。
2002年,行政长官董建华推行主要官员问责制,将所有局长由公务员职位改为政治委任。但为平息公务员疑虑,规定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须由公务员转任;而且委任期满后可返回公务员岗位(即俗称“旋转门”)。而公务员事务局不设副局长及局长政治助理的职位,亦是唯一有此安排的决策局。
屈珩(1990年4月-1993年4月)(1991年6月19日起改称公务员事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