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文献是一种特殊的文献类型,主要由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以及其他具有标准性质的文件构成。这些文件通常是由公认的权威机构批准并在特定领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的规格、规则和技术要求。除了正式发布的标准外,标准文献还包括与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所有文献,如标准形成的档案、手册、目录和索引。
标准文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500年的
古埃及,当时已经出现了关于医药处方计量方法的标准。现代标准文献的发展始于20世纪初,1901年
英国建立了首个全国性的标准化机构,并随后发布了首批国家标准。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建立了各自的标准化机构并发布本国标准。中国的国家标准局成立于1957年,次年颁布了第一批国家标准。到了20世纪80年代,全球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标准化组织,其中许多国家制定了国家标准。国际上最重要的标准化机构是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它们制定的标准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快速发展,标准文献的数量急剧增加。截至1980年,世界上的标准文献总量达到了约120万件。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标准馆是中国标准文献的重要中心,收藏有大量的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的标准文献。
标准文献按照不同的属性和用途进行了细致的划分。按性质可分为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而技术标准则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等。管理标准则涵盖了技术管理标准、
生产组织标准、经济管理标准、行政管理标准、管理业务标准、工作标准等多个方面。此外,标准文献还可以根据适用范围分为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根据成熟度分为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和标准草案等。
标准文献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包括严格的制订和审批程序、在特定条件下的法律效力、时效性、简洁的文字表述、分级执行等特点。一份完整标准文献应包含标准级别、分类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提出单位、审批单位、批准时间和实施日期等基本信息。
标准文献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两种: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和中国标准分类法(CCS)。前者使用数字分类,涵盖97个大类,后者则是数字与字母混合的分类法,包含26个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