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刘群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一案调查终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由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2020年3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群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800万元。
2007年:当选为垫江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被评为"
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年度雇主
重庆市十佳"
2008年:荣获"2008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优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经济百人榜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创新人物"、"
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等殊荣。
2018年4月3日,
天圣制药公告称,董事长刘群因个人原因已被相关机构要求协助调查。
2018年9月24日接到董事长刘群先生家属告知,董事长刘群先生因涉嫌
职务侵占罪被
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8年12月3日,天圣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刘群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法履行相关职责,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9年5月28日,*ST天圣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天圣制药及其实控人刘群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一案调查终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由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从5月28日天圣制药发布的起诉书内容看,2003年至2018年初,时任天圣制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刘群为使其实际控制的天圣制药及其关联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474.8015万元,其中刘群代表天圣制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970.074万元。重庆一分检认为,刘群及天圣制药的上述行为应当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3月23日,根据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80万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刘群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
挪用资金罪、
虚假诉讼罪等,多罪并罚,共判处19年有期徒刑,判处罚金200万元,没收财产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