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的受控保险公司指的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承办保险的子公司是设立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离岸的受控保险公司,也称海外受控保险公司,指的是企业集团在母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的,以从事集团内部保险为主的子公司。受控保险公司税收目的
所谓受控保险公司,据《跨国企业概念术语百科辞典》条目的注释,指的是“一家工商企业集团建立起来的保险公司,承保
本公司集团全部或部分风险事宜。如果这家从事保险的子公司只限于某公司业务的范围,它被称为纯粹的受控保险公司。如果它还向企业集团以外承担风险,便被称为广泛的受控保险公司。”受控保险公司由
跨国公司组建(或者更具特征的是,参与共同组建受控保险公司的几个跨国公司一般都是同一业务领域的同行,如商业、国际运输),它以一种特殊的身份替代了国际保险市场上的
一般保险公司。
(1)受控保险公司建立之后,跨国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国际保险市场,否则企业集团每年发生的保险费支出只能支付给集团外部的保险公司,这等于增加了一笔成本费用支出,使利益外流。 (2)由受控保险公司办理集团内部的初始保险或分保业务,比之外部保险一般可以节省包括市场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保险毛利的支出。 (3)在企业集团的风险索赔率较低而外部保险公司收费较高的情况下,由受控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业务,企业集团的保险费用支可以转化成为受控保险公司的利益,这又可以增加整个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益。
其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母公司或集团成员企业支付给受控保险公司的保险费通常允许在计征公司所得税中作为费用扣除,除非是明显违背正常交易标准的转让定价。假定成员企业是设在高税负国家,超额的保险费支付,意味着本企业应税所得的减少和受控保险公司收益的增加。算总账便可得到一笔额外的税收利益。
其二,受控保险公司如果是设在低税负国家或者设在不征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保险费收入除了可以少征或免征所得税外,其税后所得如不及时汇回公司,一般还可以递延缴纳母公司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