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母忧去,服阕,转韩州军事判官,迁泽州晋城令,补尚书省令史。除翰林修撰,兼
太常博士。改授左司
都事,为
立夏国王读册官。还,权领左司。一日,奏事退,上顾谓侍臣曰:“仲略精神明健,如俊鹘脱帽。”又曰:“
李仲略健吏也。”未几,转
员外郎,以亲病求侍,特授
泽州刺史以便禄养。先是,晏领沁南军
节度使,泽于怀为支郡,父子相继,乡人荣之。以父丧免,起为户部郎中。
金史时上命六品以
上官姓,十日以次转对,乃进言曰:“凡救其末,不若正其本。所谓本者厚风俗,去冗食,养财用而已。厚风俗在乎立制度,禁奢忄栗。去冗食在乎宠力农,抑游堕。养财用在乎广储蓄,时敛散。商贾不通难得之货,工匠不作无用之器,则下知重本。下知重本,则末息矣。”又条陈制度之宜,上嘉纳之。俄授翰林直学士,兼前职,因命充经义读卷官。上问曰:“有司以谓经义不若词赋,罢之何如?”仲略奏曰:“经乃圣人之书,明经所以适用,非词赋比。乞自今以经义
进士为考试官,庶得硕学之士。”上可其奏。改吏部郎中,迁侍郎,兼翼王傅,俄兼宛王傅。
金史时知大兴府事
胡沙虎坐赃,上命仲略之,罪当削解。权要竞言太重,上颇然之,仲略奏曰:“教化之行,自近者始。京师,四方之则也。郡县守令无虑数百,此而不惩,何以励后?况执中凶残很愎,慢上虐下,岂可宥之。”上曰:“卿言是也。”未几,授山东东西路按察使。寻以病访医京师,泰和五年卒。上闻之,叹曰:“此人于国家宣力多矣,何止是耶!”赠朝列大夫,谥曰襄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