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4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局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市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该局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
天津市邮政公司也于2007年2月28日成立,并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同时正式对外挂牌,原天津市邮政局被撤销,标志着天津邮政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
2005年国务院启动了以“政企分开”为核心内容的邮政体制改革,2006年9月,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作为首批邮政管理部门正式成立,实行中央垂直管理体制,隶属于国家邮政局。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快递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等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组织协调本市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监督管理本市邮政业市场,范围涵盖快递市场、集邮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等;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国家邮政局机构编制批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党建办、纪检监察室)、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市场监管处、自贸区邮政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下属部门包括机关工会、邮政业申诉受理中心(12305)等。直属事业单位为
天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下辖四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分别为: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一分局、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二分局、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和天津市
滨海新区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