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银行旧址位于
太原市鼓楼街。1912年设山西官钱局于此。1919年成立山西省银行,在本省各县城及地区设立分行,
天津市、
上海市、北京、汉口、
石家庄市、
保定市、
绥远省等地设立分 支机构,发行货币,垄断纸币的发行权。太原解放后,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该银行。现存建筑为欧式风格,面积430平方米。
根据“山西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山西省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营普通银行事业,调剂全省金融为宗旨”;“设总行于
山西省城,总辖各行一切事务”;“除山西省垣外拟于北京、天津、汉口、上海、
张家口市、归化、
包头市及省内太谷、
新绛县、
忻府区、
大同市、
长治市等处先行设立分行”。山西省银行的营业范围为:(一)存款;(二)放款;(三)汇兑;(四)买卖生金银;(五)折收未满限期票及汇票;(六)代素有交易之银行、公司、商号及个人收取各种票据之款项;(七)代人保管贵重物品;(八)兼营储蓄业务。
该行发行一元至一百元
银元票,以后又发行辅币、铜元劵,皆通称“晋钞”。
阎锡山参加军阀混战向外扩张时,兼领冀、察、绥三省及平、津两市,晋钞也通行到这些地区。沿革
山西省银行开办之初,只办理普通业务,对于
山西省财政厅的款项收支,与一般银行手续等同。二十年代初,方根据阎锡山省署财政的需要,在其太原分行下设立了“省金库”。省金库作为银行中之专门机构,一方面代财政厅收发各种款项、支付军政各费;另一方面兼管发行和兑换“金库券”(阎锡山所设置“
山西省地方公债”)。
民国十八年,山西省政府通令,勒令各商号钱庄所发纸币,限其收回销毁。自民国十八年后,山西省所流通之纸币,唯有山西省银行纸币一种。票有
银元票(最低额一角,最高额一百元)及铜元票(最低额十枚,最高额百枚)两种。1929年山西省资本总额改为一千万元。
民国十九年(1930年)
中原大战时,
阎锡山的
晋绥军失败,阎锡山被迫辞职逃往
大连市。战争结束时,晋钞发行额达7500余万元,省银行却准备金严重不足,晋钞兑现无着,严重贬值。1932年阎锡山重返
山西省,改组山西省银行,新设实物准备库,采用实物准备制度,陆续发行新钞多种。
抗战爆发以后,山西全境沦为战区,1937年11月
太原市失陷前,山西省银行总行迁至晋南运城、
临汾市两地。1938年春
晋西南吃紧,总行移至
西安市,该行晋省内各分支机构,一律停业,1941年总行移至山西吉县克难坡。1943年夏,经山西省府议决,将晋省公款设立的晋绥
地方铁路银号与
绥西垦业银号并入,总行移设西安,恢复营业.抗日战争胜利,总行迁回太原。
2021年4月26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核准
高计亮、
王会波、
刘振龙、申丽枫、武灿明山西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赵宏祥、李凯风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高计亮山西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
乔昱瑞、
吴涛、
赵富山西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乔昱瑞山西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白柳艳山西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