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
地方性合作金融机构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5年9月,总行营业大楼坐落在丹阳市金陵西路152号。
成立
1995年6月16日,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丹阳农村合作银行三楼会议中心召开,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标志着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迈出了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一大步。丹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文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吴耀祥,镇江银监分局局长张宗政、副局长贺平泉,人民银行丹阳支行行长叶佳,镇江银监分局丹阳办事处主任李保卫等领导以及123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了会议,大会由丹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朱国兴同志主持。
农村合作金融经历了60多年的风雨历程,尽管在名称上历经了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变更,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宗旨始终如一,对丹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股权结构的再优化。19955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江苏银监局同意筹建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发展战略,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建成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金融产品齐全、资产质量优良、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三农”和中小微民营企业仍将是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客户。从运作方式来看,丹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更新、创新能力更强、运行机制更活、服务产品更多。
会上,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朱国兴作了筹建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和通过了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董事长和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扶持“三农”发展和今后三年农业贷款比例,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规划,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9项议案,选举了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并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顺兆同志为丹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翟玉林同志为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同时还审议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以及职责分工方案,各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案,聘任行长、副行长及主要职能部门经理的提案;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履职尽职考评委员会工作制度。新当选的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顺兆同志作了就职讲话。
丹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文希望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抓住丹阳市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机遇,始终坚持立足丹阳、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壮大资金实力、加大信贷投放、加快产品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现代化管理制度,切实发挥股东作用,真正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丹阳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介绍
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是在丹阳市境内依法设立的、由辖区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地方性合作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存款、贷款、结算、代理保险等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其上级主管部门是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镇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1995年9月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1995年9月,与丹阳农行脱钩,开始独立运营;1997年至1998年进行了信用社规范改革;1999年收购了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及镇江市信托投资公司丹阳支公司,接管了福康城市信用社;2000年,信用联社改革为“一级法人、一级核算”单位;2001年进行了“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按公司制建立了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机构;2005年,以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为目标,信用社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2006年12月,丹阳市农村合作银行获准成立;2007年2月5日,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开业。2011年9月23日,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开业。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以来,在银监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切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坚持正确定位、创新理念、完善功能、内控优先、规范管理,初步实现了“产权明晰、治理完善、内控严密、机制灵活、财务良好、资本充足、可持续发展”的改革预期目标,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0年一季度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为103.96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各项贷款总额达75.99亿元,贷款的总量和增量在镇江市信用社系统名列第一位。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成立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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